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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1313416668
[广西-贺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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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丈夫离婚时,到了公证处进行公证产权归我所有,原房产证是登记我与前夫两人的名下,但是公证书上...

我与丈夫离婚时,到了公证处进行公证产权归我所有,原房产证是登记我与前夫两人的名下,但是公证书上却漏写了房产证号,我想把它变更到自己的名下,请问,是否需要前夫签字才能变更,变更时,需不需要去进行评估?

发布时间:2011-08-15 2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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