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公2年前因为和对方有些 冲突在酒后和妹夫一起到别人家用 木棒把别人打成 2个轻伤,现被关押在看守所。打伤后曾进行积极的赔偿和治疗,但对方现在还索要 16万的医药费和务工费及营养费。我想请问像我老公这种情况构成犯罪了么?会判刑么?如果判的几年?现在我妹夫仍在外 未捕,我老公的案子该怎么 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