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不让我参与分配,除非我能举证卖方在全国无其他财产
买房付款16万,总价83万未过户,该房已经遭法院查封,我们送状申请卖方返还16万,就该屋拍卖所得参与分配,案件已经立案,但法官说我们无权参与分配,且该屋还有一个15年已经收租的租赁权,除非我们能举证卖方在全国无其他财产,我们才能分配,眼看房屋已经在进行拍卖了,我们却无法主张追讨,参与竞拍,(银行优先债权50万,债权人22万,加上我们16万及他人的15年租赁权),请问我们如何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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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1-08-17 0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