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日,我骑着一辆摩托车较慢地行驶在自己的道上,不料被一辆斜窜过来的长安车撞上。我面部和手脚多处严重擦伤,眼外角摔破2厘米多的一道口子,缝了3针,手背接近腕部的地方有一个明显的凸起,经镇、县医院拍片检查,属肌腱损伤。到现在为止,脸、肩、肘部任然留有面积较大的疤痕。请教张律师:我的伤能达到等级吗?如果是轻微伤能获得多大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