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与老公一起买了67平的房子(老公公单位福利房,以老公公名义买的,但是我们拿了全部的钱。当时是1985年,房子原来市场价小三万,我们一共拿了一万七千左右,)我们当时住了两个月之后,老公公写了一份遗嘱,包括管理他养老的所有费用,如果俩老人都在本房子去世,房子归给我们,但是去年老公公去世,老婆婆和我们住过一个年后,去了养老院,根据遗嘱我们只能分到15平的房钱,但是这本不是我们让她去的,我们还想要房子,也愿意继续跟老人住在一起,但是她的儿女不愿意她回来,要挟我们卖掉现在的房子,买一楼住,但是我们的经济不行,所以我们现在应该怎么办呢?
发布时间:2011-08-20 08: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