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奶奶原有一套房子,产权归奶奶所有,1998年当地政府统一做房产证的时候,将其中一间房子的房产证上的名字写为奶奶的2个兄弟(未写明是赠与关系),现奶奶去世,请问这间房子的所有权是否归奶奶兄弟所有?是否可以要求返还,按照法定继承方式由奶奶的子女予以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