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老公有个要好的朋友,对其很信任。2.由于种种原因我老公把一笔不小数目的钱(大于10万),存在以他朋友的名义开得银行卡(卡是新的银行卡,名字不是我老公,是我老公朋友的名字)。3.当时那个卡就一直在我老公那里。此银行卡从开卡至今就用过一次,就是我老公存钱进去的那次。之后就没再动过。4.事情过了2个月以后,我老公以为涉嫌公司里的商业案件,被逮捕。目前在起诉阶段。5.他同学听说我老公的事情以后去银行挂失了这张卡,并转移了这张卡上的钱。6.目前我该怎么追回这笔钱? 我能不能以侵占罪直接报警?
发布时间:2011-08-21 1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