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时候将女方赶出去后,一直到孩子出生6个多月都没有给女方一分钱甚至是一个电话,孩子生病在医院急救,没钱也不给钱,还是女方去借的,在女方怀孕3个月到孩子6个月的这段时间里,男方还打过女方,并且多次踢女方肚子,叫嚣着要把孩子踢掉,这样女方去法院告男方,男方会坐牢吗?(注:他们是合法夫妻,有结婚证。女方已经到派出所报案,派出所建议先写诉状,然后分别交给他们和法院),请问各位律师现在女方该怎么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