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老公的2008年和他前妻离的婚,他是余杭良渚镇的人,前几年赶上房屋拆迁,当时拆迁是我老公还没用离婚,户口还有他前妻的名字,现在家里分了几套房子,但房产证都要作他前妻的名字,(因为做房产是按户口来)。可离婚协议书上明明说过他前妻放弃房子所有权,现在她前妻找上门来一定要一套房子,为了这个事情我们现在连房产证都做不了,现在我们有宝宝了。请问婚后这个房产到底归谁比较合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