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刚从上海回到青岛不满一年,因此根据新的房屋限购令,现阶段无权在青岛买房。我和我男朋友近期准备结婚登记以及买房,我家这边出资40万,他们家出资20万,其他房款用银行贷款。但根据限购令,目前购房合同上只能写我男朋友的名字,将来房产证上也只有他的名字。如果我们先结婚登记后再签购房合同的话,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双方共有?另外,有没有其他的方式可以保障我和我父母的权利?是否可以签订婚前协议,签订婚前协议是否双方私下签订就可以,有没有必要去律师事务所签订?谢谢~
发布时间:2011-08-23 1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