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肇事方,对方是六岁的小孩!小孩父母均为农村人,无业,2009年12月出的交通事故,医药费共花费70000元左右,住院时间共三个半月,小孩已经痊愈无碍,就是眼睛有点近视,但也超过一般近视的眼睛,一只眼睛0.3,了一只0.9,现在定为十级伤残,对方要求和我、保险公司协商处理此交通事故,请问此交通事故赔付率是多少?我个人要承担多少?我已经50000多医疗费。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