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看到报纸上登的售房信息,在小区内购得一套住宅,精装两居室,厨卫齐全。销售人员称是一楼平台层,是有正规房本的,我们与开发商签订了合同一次性缴纳了12万的房款并开具了“成套住宅”的发票。07年开发商委托一家代理公司为我们办理了房产证,但是办理的过程中强制性的要回了当初开具的“成套住宅”的发票,补开了一张“地下车库”的发票给我们。直到现在,我们同层楼的居民才发现,开发商是擅自将规划审批为负一层的地下车库精装修成住宅房卖给了我们。发现这个问题后,我们非常气愤,多次找到开发商讨问,他们不予理会。以为个人的理解,我先就这个事情提几个不明白的问题:首先,销售环节:购房时,我们看到的是现房,房屋为精装修住宅房,厨卫设备齐全。销售现场,销售人员称此房屋不是地下室,是“一楼平台层”。但是,未出示“预售证”和“规划证”。一次性交付房款后,开具了“成套住宅”的发票。后经了解,“平台层”这个名词连房管局工作人员都没有听到过,是开发商自创的名词来混淆视听,蒙蔽大家,误导消费者,购成了销售欺诈。其次,办证环节:开发商委托一家代理公司为大家办理房屋产权证,强制性的要求收回最初开具的“成套住宅”的发票。最后,自行调查环节发现的问题:1、地下车库能否办理房屋产权;2、地下车库改建成住宅,是否属于违章建筑;3、06年买房,07年办理房本时才进行的测绘,测绘图上标明是地下车库,房管局测绘队实际测绘时,住宅已建成并在使用过程中。请问测绘是如何完成的?测绘时未发现实际测绘物与要求测绘物不符吗?4、做为地下车库,每个月还需要缴纳物业管理费用吗?(是按照住宅的收费标准进行缴付的)5、房屋建成后,是否有相关的部门进行验收?是如何完成的?6、规划图表明,现住宅位置原本的规划用途为人防地下室,现在的实际建成物为住宅,且办理了“地下车库”的房产登记,这样合理合法吗?请问一下,老师,现在这个情况,我们应该怎么办?请尽快与我联系,谢谢!
发布时间:2011-08-24 1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