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09年交了11万定金,开发商说当年交房,当年只交房两栋,承诺给我们的一栋因采光问题和周边房主发生纠纷没有施工,我与开放商于2009年已签订购房合同,但没有注明交房时间,现因房屋涨价承诺楼盘迟迟未开工。我欲要回房款开发商应按什么标准赔偿。有什么相关法律规定解决这一问题,该找什么部门协调解决。急盼解答。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