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09年2月租的房,到期一直未续签,但房东每年3月都会涨房租,一直都有交租。现在房东以他侄子要住为由,让我们1个月搬走。请问我可以默认房租是到2012年2月吗?如果搬走可以要求赔偿吗?因为我的房租12月收楼。现在搬家会有一大笔费用。现在还刚签了网线。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