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已经部分交房,但交房时只有地方行政主管部门(质监局?)出具的房屋质量技术报告书,而无《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说是《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只有在整个小区全部建完后才会有,而要等到全小区建完还不知要等到何年日月(目前已经延期交房一年有余)。在这种情况下,业主应不应该、能不能够收房?业主能否有权拒绝收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