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94年在乡镇上买了一套平房,与买房人签订了协议,当时还找了公证人在协议上签字,之后在乡镇的相关部门缴纳了契税,办理了房屋契证,但房屋产权证没有及时过户,2000年又随镇上统一办理了新的土地证(名字是我的)。现在我想把房屋契证换成房屋产权证,但房管局不予办理,说是要把原业主找到,重新签订买房合同,如果原业主不配合,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