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自己经营一个淘宝店主要是食品的配送,一年多前认识了一个人,由于还算谈得来,慢慢成为了朋友,由于他是从外来来沪的人员,老婆与小孩都在上海,因为工作不是很好找,所以经常问人借钱,我也是出于好心借了几次钱给他,由于担心他到时不还怕说不清楚所以借他钱的时候,我都是从银行汇款到他的银行卡里,但没想到他到劳动仲裁去投诉,说他是我的员工一直没与他签定劳动合同,所以现在要求我赔偿他7000元与5个月的养老金,我当然不服,当时也去劳动仲裁部门应述了,我让他拿出他是我员工的证据,但他除了银行对帐单外没有任何证据,我提供了几张之前他借钱的复印件,由于劳动仲裁要我拿出原件,我说了因为他已经把钱还了,所以原件已经还给对方了,这几张复印件也是因为在之后的相处之间发现这个人的人品有问题,怕有麻烦才复印的,因为这张银行对帐单上有几个月,我借他的钱都是不同的,我不明白劳动仲裁为什么认为我该赔偿,现在劳动仲裁就凭这张银行存折就裁定我输了,让我在15天内上诉至法院,我想知道我是否该上诉至法院,我是否需要聘请律师呢?
发布时间:2011-08-28 12: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