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08年五月份购买镇政府厂房一块,有协议书和四至图纸。使用权于2010年12月30日开始生效。到期后我东侧原先有一巷也在协议书上。可东邻不让我盖房子,说那巷是他家的。我看过他的土地证,上面写的是西邻巷,东临街,你说他有道理吗?我如何能够去的使用权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