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借我的钱,其中部分打了欠条经多次催要后打了个“至今共借谁25000”的欠条,第二天又找到我商量最后我让他写了个还款计划(至今共借谁25800,每月20日还3000元,2分月息)。到下月20日又不还钱,我想起诉他,可以要求还全部本金吗?开始没说利息只在最后还款计划中写了2分月息,这个利息可以要求吗,是否受保护?起诉时我应以哪些做证据(补的借条是25000整因说下月还清所以800没要,还款计划写的25800)只以计划书作证据还是全部欠条做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