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律师您好:我和爱人闹离婚,爱人回了江西老家,已经离开我们的家庭18天,全无音讯,孩子和我生病住院12天,爱人对孩子和我不闻不问,一个电话都没打,走得时候告诉孩子,妈妈出去打工,告诉孩子6天就回来,孩子一直相信妈妈6天就回来,每天都在问我妈妈出去打工几天了,我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孩子的问题,孩子今年6岁5个月,请问律师,爱人这样的做法,构成遗弃罪吗?
可以起诉解决。遗弃罪(我国刑法第261条),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