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老公于2000年结婚,婚后因家庭琐事等原因导致夫妻感情不好。两人虽然一直在一起,但我感受不到一点夫妻之间该有的甜蜜温馨和幸福,一直生活在压抑的精神状态。在情感失意中,无意在网上邂逅了一名男子,他的善解人意,关心体贴深深的打动了我,我们在网上无话不谈,甚至于到最后我们做起了网络虚拟的夫妻。可这一切都被我的老公发现了,他很震怒,要求离婚。夫妻的共同财产我一分也得不到不说,还要我赔偿他的精神损失。我因为生孩子难产落下了终身性疾病(糖尿病),每个月光是医药费就得好几百块,而我现在的工资每个月只有一千多一点。我们在射洪有一套128平米的房子,是婚后两个人一起买的。像我这样的情况,如果离婚,是不是什么财产也得不到,女儿的抚养权也争取不到吗?请帮帮我,谢谢!
发布时间:2011-08-30 04: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