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想帮助国外客户代理收发国际信函。请问,其中是否有需要考虑的法律问题。例如,对信函内容我们是否应当负责?对信函发出后产生的直接或间接结果我们是否需要负责?我国法律对这类业务是否有相关规定?国际信函在出入海关时是否需要开封检查?谢谢您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