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10年6月进入单位实习,三个月后转正成为该单位合同制的临聘人员,可是直到2011年8月我辞职,单位仍旧没有与我们签合同,更没有上任何保险,单位领导说保险要给我补上,可是也很敷衍,并没有说什么时候能补下来,现在我的辞职手续已经办理完毕,我想问下,如果要到劳动局去申请劳动仲裁的话,必须在辞职后多长时间内申请才不会失效呢?因为现在单位领导说要给我补,我也就不想把事情闹大,想等等,但是又不知道要等多久。如果从现在起一个月之后去申请劳动仲裁,我还能要求单位给我补11个月的双倍工资吗?
发布时间:2011-08-30 09: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