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房婚后由丈夫父母出资购买,在丈夫一人名下。现准备做婚姻财产财产约定,约定在共同理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7条的基础上,该房屋为夫妻双方共有,并打算去公证处公证。请问该约定是否有法律效力,能否达到该婚房夫妻共有的法律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