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9年9月9日入职后2个月被派到厦门工作。公司没有给我购买任何保险,包括社保。而在2011年3月23日才通知我没有办理社保,叫我给资料办理社保。到厦门工作的时候公司有安排公司宿舍,但是在2011年6月1日开始,公司没有给我安排公司的宿舍。而且在外面自己租房子。以上关于社保和住宿的问题,之前没有向公司提出。现在我打算离职了,已经向公司出对我进行补偿,而遭到拒绝。这家公司是物流公司,现在公司有客人的运费1615元在我身上和一台笔记本未归还公司。公司要求我归还运费1615元和笔记本电脑,而我提出的补偿要公司拒绝。我很无助,打算挟持这个向公司协商,希望解决。如果有律师帮助的话,我想愿意花钱,解决。我无助。
发布时间:2011-08-30 2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