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朋友乡镇政府司机,事先在财政预支3万5,跟领导去买东西,买回后发票给了领导。领导去镇上企业磨钱。企业给了领导一张3.5万现金支票。最后镇财政查账时说我朋友欠财政钱。我朋友找领导,领导说给冲账。后来知道支票被一张模仿我朋友身份证号码(身份证有涂改,切不完全是我朋友号码)的拿走了。现在检察院把我朋友带走20多天了。材料也上报公诉科,罪名是贪污。而且不让律师见当事人。请问我们该如何是好?有什么好的律师可以请。最好能说明案件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