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个股东按51%30%10%9%分配,其中30%股东以业务入股不出资金,50万资金由另外3位股东按比例出资。我占10%出资7.1万余元并让我出任法人和公司的经营工作工资位4000元(不加金)后来因工作能力问题变为3000元(不加金)。现在经营了8个多月公司处于亏本状态我想退出经营岗位并退股撤资不知道怎么操作。在公司开办初期由于注册资金冻结我个人垫资12万余元(资金解冻后归还4万)。垫资主要用于采购生产原料和工资发放,其中用于采购原材料的资金没有票据,有票据的都在财务那。我想把垫资的钱也一并拿回不知道哪的回吗?我要9月13日离开公司外出上班,这些事可以委托律师操作吗?怎么操作,费用如何结算?我退股的成功率是多少?最坏的结果可能是什么?
发布时间:2011-09-01 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