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老公是相亲闪婚的,有一女两岁,现和老公感情不和想离婚,有些问题想咨询:因为同居有了小孩所以闪婚了,自同居到生小孩我一直没工作,在家打理家务。当初我嫁出门时,父母给了一万现金给我们说是以后我们有困难的备用金(压箱底钱),当时是老公拿着的。自同居到现在老公工作的钱和我们的备用金都是借给他姐了(没借条),而且婚续期段我们买了一个二手房还没有过户,但原户主册在他姐手里(我们长期在外,什么都是他姐在办理)。我们在婚期段感情不和有提过离婚,但一直因为小孩的原因没有离成(而且他也说我一分也别想得到),现确实过不下去了,请问离婚的话,我有没有财产可分,若小孩是他带或是我带分别是怎样处理,谢谢!
发布时间:2011-09-03 1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