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阵子我驾驶轻骑摩托车在农村道路撞到了一小孩,医药费我已经付完了。但是,他们那边还要精神损失费、营养费、误工费其他共计七千多元。后经几轮商议,对方坚决要四千五块,因为费用高得有点离谱,到今现在无法谈和。我想问下,是不是真的需要那么多?(注:住院十五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