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6月至8月期间,由于父亲有外遇,不定期的与小三在外姘居。8月30号,父母双方达成共识打算协议离婚,并已经起草离婚协议,协议中表明将2010年动迁所得3套住房的产权归儿子名下,该协议双方均已经签字,但未经过公证。但之后父亲反悔表示不愿办理离婚。目前房产证在办理中,尚未拿到手,其中2套房子产权是儿子一人,还有1套产权是儿子和母亲2人共有,家中所有存款均为儿子名下。请问这种情况下,该离婚协议是否有法律效力?是否可以起诉离婚?儿子名下的房子和存款是否会作为父母双方夫妻共同财产来处理?
发布时间:2011-09-04 23: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