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昨天在珠江路买了台电脑,花了4700元钱。回来在网上一看最多才3500,今天又去其他的电脑店里问了一下,结果还是一样的多花了1200多元.在买电脑的途中发生了这么一段事:我首先看了的那台电脑,卖家在我付钱之前只说这台机子的散热不太好,我想电脑散热不太好也没什么,于是就把钱给付了,当时的是4350.付完钱准备叫他拿电脑的时候,他突然说这台电脑2个小时能发热到90度,我说这还能用啊,于是就叫他退货,结果他们说不可以,只可以换,又于是他就给我推荐了2款,我看中了其中一款,他就说那台比我买的那台贵了350,我就想反正第一买的那台不能用还不如就买那个呢(她推荐我的那款没在我们谈的那明码标价),所以我就又交了350.卖家也就把我第一买的那个电脑的收据给撕了,现在手里的收据和发票和他们推荐给我的那个电脑在类型上是一致的。请问我可以通过什么追回多付得1000多元钱或者要求卖家退货?
发布时间:2011-09-05 12: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