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中有没有规定董监高不能兼任公司财务主管?在网上搜了一下,有人说公司法中规定董监高不能兼任公司财务主管,可是我看了下公司法,并没看到这样的规定,不知道自己在网上所看的公司法全不全?请各位律师指导一下!非常感谢!另外:公司法中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如果一个股东是公司的监事,那么这个股东是不是就不能兼任公司的财务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应该属于高级管理人员级别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