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这样的,我们想租屋开个洗脚城,找了一家有门面,2楼,3楼,三4楼一起可以租十年的房,现价钱已经谈好,就是差关于房主说我们在10年内没住满的话,我们转让不收转让费,可以收装修费,但装修费收来要给他一部分,我们说给他百分之10他说少了。还有就是2楼3楼4楼的房子随当地与我们同等的房子行情的变化而涨价,门面1月份就涨300,以后与我们一排的门面涨价的话,我们也继续涨。这是房东提的上诉要求,请问合理么?
按合同约定处理,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委托律师起诉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