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与房东签了一年的租房协议,一年后再续租时没有签协议,只写了个收据。收据上只写了房东收到我们多少钱作为半年的房租。现在我们刚住了一个来月,房东要求我们搬出去。我想咨询我们写的收据有效吗?我们不想搬走可以不搬吗?房东这样是不是违约,我们能要到违约金吗?如果房东要求涨这半年的房租,我们可以不接受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