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况介绍: 客厅的顶部一部分是阳台、一部分是房间;两家阳台是相联的。我家将阳台封掉做了阳光房,对方阳台没有封闭,做了改装,铺了地砖,并在我和他家之间的墙面处安装了水龙头;地漏在阳台中间的位置。对方4月份刚装修好,家里经常没人居住。 6月份连续几天下大暴雨,对方地漏堵住导致阳台积水十几公分,水从阳台渗漏到达我家,导致电视机柜、音响中置、橱柜、墙面损坏。8月初对方才回到新房。8月20日,在物业、居委协调下双方进行了协商,对方认为他没有过错,但为了搞好邻居关系只出300元。与我要求的5000元金额差距太大,居委认为无法调节,建议我上法院。目的:(1)赔偿损失;(2)为了防止以后同样情况出现,要求对方整改。问题:(1)如果打官司要做哪些准备?比如需要事先请第三方(双方都认可的)做漏水情况检测,证明是对方责任?(2)这件事打官司赢的概率多大?(3)要支付多少律师费?如果赢了律师费是对方承担吗?(4)一定要请律师吗,法院会指派律师吗?(5)还要支付诉讼费吗?大约多少?如果赢了也是对方承担吗?(6)打官司要历时多少时间?
发布时间:2011-09-10 1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