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25岁在沪打工的少女,今年年初与一位比本人大16岁的男士交往后并有了几次性生活,由于本人对性生活知识的缺乏,导致在与此男士分手二个月后现发现自己竞意外怀孕5个多月了。由于害怕,联系了不想再见面的他,他提出无力承担一个孩子要求本人做人流,我也接受他的建议,毕竟我也没能力一个人承担抚养一个孩子也考虑到孩子的将来。但他一味推卸责任及冷漠的态度,更令我身心都受到了伤害,我想通过法律保护自己的权益,所以想请律师给出建议。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