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提出离婚,男方不愿意法院会怎么判?女方受到她家人的蛊惑,提出申诉要求离婚,男方不同意,法院会怎么判?现在她把家的钱,要账的账单,结婚证孩子都带到她娘家去了,而且以前存的钱都是她用她父亲的名字存的,这样法院会怎么判?她离婚的理由是时时挨打,打的她是偏体鳞伤,但这不是事实,而且她身上也没有一点伤,还不给孩子,老公做饭,孩子有病也不太管,都是男方的家人去给看病,这样孩子还会判给她吗?
补充问题:
现在大孩子开学了,但女方不放人,孩子也没法上学,该怎么办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