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一名幼儿园的钢琴老师。劳动合同2012年8月31日到期。今天园长说让我去当班里老师。我不想去。因为合同签的是钢琴老师。园长有权更改员工的岗位吗?这样算不算违约呢?
您好,没有权力。在企业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中,对于岗位和薪资都有约定,企业擅自调整工作岗位,属于单方面改变合同约定,调岗必须与员工协商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