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按现在的新婚姻法解释三,怎么理解父母对子女的部分赠与???我们结婚5年,去年我们夫妻俩共同在银行按揭贷款的方式共同买了一套新房,共需100万左右。我们夫妻俩已经还了30万,剩下的部分,今年我的父母看到最近的新婚姻法解释三,想帮我一次性还完剩下的银行贷款。但我的父母私下对我说,这笔钱只想对我个人的赠与。不想通过我夫妻俩签协议这种方式确定。就是不想我老公知道。请问我的父母现在帮我还剩下的房款,可以理解为对我自己的个人的部分赠与吗??如果不行,还有其他的证明方式吗???谢谢!!!
发布时间:2011-09-14 06: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