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况是这样的,我家是石家庄矿区的,我父亲是井陉矿务局的退休职工,从我爷爷那开始就住在矿务局五六十年前给职工们盖得棚户区,也叫公租房,现在属于危房了。矿务局在矿区的所有棚户区改造就剩我们家这一片300来户了,按照矿务局企业内部的拆迁安置规定,户主及配偶可以分得一套2居室,有儿子的,只要已经领取结婚证就可以分到一套2居室的,我家兄弟两个都结婚了,他们房管科的工作人员也反复跟我们讲,我们家按规定应该分3套2居室的住宅。在拆迁通知公布后没几天我家就搬完了,办手续的时他们说我家情况特殊让我们等一等,邻居们可以分2套之内的都签了协议并领取了安置费,现在过了一个多月了,房子都拆了,按照拆迁通知上的日期邻居们都开始交集资建房款了,可是房管科还是让我们再等,我家不是钉子户,他们就这样一拖再拖。我们家没有自己的房产,我是长子现住在媳妇家,我弟弟是开出租的跟我父母在石家庄租房子住,今年刚领了结婚证现在媳妇过来了,父母想回矿区旧房子住,可现在房子拆了安置费也没拿到,她们没有地方住了,我很着急,想请问您有什么法律途径可以解决我现在面临的困难,维护我的合理诉求与合法利益吗?
发布时间:2011-09-14 09: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