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跟前妻离婚的时候,我给了她所有的财产,房子、借钱给她了八万元,她又逼我写了张八万的欠条,不写不离婚,我为了赶紧得到解脱,被逼无奈只有写了,2008年2月写的,当时写的五年内还清,当时离婚协议上写的每月孩子抚养费五百元,我嫌孩子可怜一直按1500元给的,现在前妻在老家用我给她的这些钱又买了套房子,之前离婚给她的房子拆迁,她又分了二套,她现在三套房子,我每月又给她那么多抚养费,现在又来起诉我,让我归还欠条上的八万,孩子生病她不给看,学也不让孩子上,之前给她的抚养费她都用来买房子了,现在还来找我要,我现在在上海打工,每月就几千块的工资,其它什么财产都没有,我该怎么办呢
发布时间:2011-09-15 09: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