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公安机关正在处理拐卖亲生子案还没结案对方提起离婚起诉状可向法院要求撤销吗?可经什么程序?
事因:我妻子马秋红把还在哺乳期的亲生儿子,经过千山万水转折送到人生地不熟且举目无亲的几百公里外的四会市人:林火印抚养。后经五华县公安局转拆韶关、广州、四会把小孩从广州成功解救回来,后公安考虑到小孩在哺乳期,把小孩交给我和我妻子共同抚养,公安要求双方负责,待公安处理完毕再由双方经法院起诉小孩的抚养权,但我妻子第二天又偷偷把小孩带到不知去处,向公安机关报案后,但五华县公安联系对方说我妻子已在韶关起诉离婚争夺抚养权。让我准备答辩、公安机关不作处理了。请问律师指教我如何处理??我妻子触犯了刑法吗?触犯了刑法我又如何处理?公安机关又拖以踢我怀疑办案人收受了对方抚养人林火印的好处才说不成立拐卖,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