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1月3号上班,到现在都没有和我签合同(期间我提过几次,办公室的都是一来就签合同);保险是我一再要求,今年3月份才买的.来时说好的是26天8小时,结果是和车间一起,26天9小时。(每天白上一个钟)。现在找老板要他不给。另外加班全部是按照1.2来计算,不分休息和节假日.(月薪/30/9*1.2*加班时间)我想问一下该怎么样办?1.劳动仲裁要多久时间?我可以要求劳动仲裁吗? 2.怎么样走才不被动,是书面辞职还是口头通知?3.我可以得到那些赔偿?可以要求11个月工资(过了时效吗?)和2个月赔偿吗?4.加班费好要吗?加班表公司每个月给我签字,很难拿到。谢谢 武汉的一个打工者
发布时间:2011-09-16 07: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