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是一位来重庆的打工妹,昨晚我与朋友聚会时,被人用不锈钢盘打伤我的脸颧骨处(先发生争执,对方突然打我,我也没有动手),被缝了4针,当时我已报警,110也出警将双方带到派出所。请问我该如何维权,如何获得经济赔偿?如何要求法律制裁肇事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