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现在想购买一套房子,但是这套房子的女房东已经和前夫离婚,并且对她前夫避而不见,女房东给我们的说法是离婚后这套房子判给她了,但是这套房子的房产证上还有她前夫的名字。所以我想咨询一下,我们要签定金合同的时候一定要他老公出席吗?现在女房东不愿意叫她老公出席,也不愿提供任何公证文件证明这套房子归她一人所有。只是一味的保证没有问题,过户的时候会让她老公来签字。请问这样的房子能买吗?如果只有她一个人签字会有什么问题呢?如果能详尽解答的话将不胜感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