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律师: 您好! 房屋主人想建一栋房子,于是就找来了一个包头工,于是就把整栋房子包出去了,而这包头工也聘请了一个伙伴,一起建房,(但他们的关系也是像主人与工人。)但不久之后,因为这小工人不小心踩了一个小砖头从二楼摔了下来,现在进医院了,而且伤事比较严重。 在这里我想问一下他们三个当中谁的责任最大,并且三个当中有谁可以不用负责任呢?现在他们三个在为这些事烦恼。 我希望律师在这里能够给我一个正确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