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公司新出规定,将每月的上班时间综合计算,超过22个班(176个小时)后的时间才算加班工资,于是出现将周末产生的加班时间会抵充到日常调休的时间,这样等于说用2倍工资的加班时间抵充了一倍的正常上班时间,这样子是否符合劳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