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公结婚已经好几年了,现在在农村购一别墅房,此房属于新农村建设。所以,我和老公都没有资格获得产权。(我们是城镇户口,只有农村户口的才有资格拥有这套房的产权)现在的房产证是老公父亲的名字。闹纠纷了,从法律意义上,这套房和我无关。此房是我和老公共同出资购买的,我留着写着自己名字的购房发票,万一将来起纠纷了,那我的购房发票是不是也能保护我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