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在2010年1月5日向我贷款2万元,并签有贷款合同,甲方于2011年5月2日在其前妻家里喝酒服食安眠药,经经抢救无效死亡。甲方在几年前已经离婚,在2009年5月份开始与其前妻一起生活,一起经营一家诊所。店内所有证照、法人代表都是甲方,甲方贷款时二人正在合作期间,现在甲方已经亡故,甲方前妻有聘请一人出诊,请问甲方前妻经营诊所是否合法,我是否可以向其前妻追回贷款,是否可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