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文物艺术品司法鉴定的理论依据:
第一,痕迹学。在本世纪初,有关方面的专家学者在文物涉案过程中,为了解决文物的“真”“伪”问题,就开始了文物自然老化痕迹的研究与探索。唯物主义告诉我们,世界是物质的,物质是运动的,运动是有规律的,规律是可以认识的。以陶瓷为例,古陶瓷无论处在什么环境下,其组成陶瓷的硅酸盐物质在时间梯度、空间梯度和自然环境等因素作用下,会出现老化痕迹。这些老化痕迹特征是有规律的。古陶瓷器釉面上的自然老化痕迹特征与陶瓷新品、仿品、各种做旧的瓷器有着明显的本质上的区别。最大特点是这种自然老化痕迹形态特征是人为无法仿制的。经过数十年的艰苦探索、调研、采集、实验和论证,以痕迹学检验的基础理论为指导,对自然老化痕迹的形态特征和规律进行了科学的统计、分析、研究、实验、归纳和总结,提出了“自然老化显微痕迹”的概念,即物品在时间梯度、空间位置及自然环境等各种因素作用下形成的、需借助显微仪器观察到的、具有自身形态特征和一定规律的稳定的特殊痕迹。 因为古旧陶瓷釉面上的自然老化痕迹都是微观的,就需要先解决一个体视学问题,即必须借助显微仪器和高倍数码照相技术,寻找、发现、采集古陶瓷釉面自然老化痕迹。为此,我国相关科研单位自主研制出了DM数码显微多功能取证检测仪。该系统与扫描电镜能谱仪和质谱仪配合使用(国家公安部取证使用仪器),使我们掌握了古旧陶瓷元素组成及釉面自然老化痕迹结构特点、特征和规律,为文物司法物证鉴定提供了技术支撑。
第二,化学检验。常规意义上的化学检验是指为了确定事件中有物证意义的某些物质的成分,性质,含量和种类或显现肉眼所不能见的组份,运用化学分析的原理和分析的一种检验方式。根据不同的研究对象,在人们的努力下,还会分别形成各自具有针对性的技术方法,如痕迹类的指纹学,足迹学,化学检验类的毒物化学等,无论是痕迹学还是化学检验,这些技术在很大程度上相互独立或者相互支撑共同构成了检验鉴定技术方法体系。